结婚时大多数区域都会给女方筹备一份彩礼,但假如离婚了,大多数人也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结婚彩礼离婚需要返还吗,毕竟有时候结婚彩礼的数额其实并不少,再加上今年开始实行新的婚姻法,不少人其实并非非常了解《民法典》里关于结婚彩礼的有关规定的,所以在离婚时也不了解结婚彩礼的归属权到底是是女方还是是男方。婚庆网记者今天就来给大伙说一说那些关于结婚彩礼的事情吧。
1、结婚彩礼离婚时是不是退还
离婚时彩礼一般不可以退。但存在如下情形的除外:
1、男女双方虽已经结婚登记但并未一同生活;2、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3、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权利遭到损害与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但,自权利遭到损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状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根据风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是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三)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离婚时彩礼如何处置
1、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结婚以后,彩礼款一般无需返还。
2、但,假如由于男方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离结婚以后,男方有权需要返还。
3、另外,假如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没实质同居生活的。离结婚以后,男方也有权需要返还。
《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交易婚姻和其他干预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丢弃。(《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交易婚姻和其他干预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丢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3、离婚财产分割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常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具体来讲,夫妻一同财产的范围包含:
1、薪资、奖金。薪资”是指根据国家统计在职薪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含标准薪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除薪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获得优秀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肯定货币数目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就奖等,这类奖金应当归入夫妻一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民法典》加大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国内法定的夫妻财产规范是结婚以后所得一同制,那样,结婚以后所得如没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一同财产。
3、常识产权的收益
常识产权是大家就其智商创造的成就所依法享有些专有权利。常识产权虽然无形,但它都是可以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所以在目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常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一同财产来分割。但这并非讲常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利夫妻都可以一同享有。由于常识产权是基于大家的智商创造的成就,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应对出劳动的一方权益给予照顾。另外从发挥常识产权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保护常识产权的完整性、常识产权范围中的有序性,与有益于经济进步的角度来看,没付出智商劳动的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只能享有分割依该常识产权所得的实质财产的权利。而对于其他诸如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表演权、播放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注解权等,专利权中的专利申请权、用权、销售权、商标权中的用法权、禁止别人用权等权利,是不可以作为夫妻一同财产来分割的。并且在分割财产时对没付出智商劳动的一方当事人的补偿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宜。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一同财产,但假如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可以明确只归一方,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这种特别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获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获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得的物资利益。这里的收益应当指的是孳息。这里的个人财产,即指夫妻结婚以前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也指结婚以后夫妻约定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投资行为大概发生在结婚以前,也大概发生在结婚以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需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质获得的收益,而不包含预期收益。
6、男女双方实质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助费。从国内《劳动法》的角度来讲,上述几项都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薪资关系密切有关。有鉴于此,这四项都应当是薪资性的收入。它是对劳动者薪资的一种补充形式。这里的“实质获得”和“应当获得”也是有空闲限定的,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对应的权利即已“实质获得”和“应当获得”。即权利已经形成,至于何时支付则对权利不产生影响。
7、对一方结婚以前所得的土地用权的认定。土地用权在法定条件下,可以依法供应、交换、赠予、出租、抵押、继承等,土地和土地用权中的各项权利在一定量上已成为公民个人所拥有些要紧物质财富。对一方结婚以前所得的土地用权原则上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在国内,房地产和地产分属两个行政部门管理,其价值体现也是可以独立表现出来的。一方结婚以前所得的土地用权,结婚以后在该土地上修建了房子且年限不长,分割财产时应注意将土地用权的价值和房子价值分开进行处置。另外,一方结婚以前所得的土地用权价值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增值了,这部分增值的价值应该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理由是夫妻一同财产是伴随夫妻身份关系的确立而形成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所得和购置的财物,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与其他合法收入都应算是夫妻一同财产。土地用权价值在结婚以后增值部分可以看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该土地的价值而产生的一种利息,是一种合法的收入,所以应该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为双方一同所有。
8、在涉股案件中对夫妻一同财产认定。现在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股票的所有权归属纠纷日渐增多。对这种纠纷的处置主要应从股票购买的资金来源和股票自己的性质来认定。若是夫妻一方或一同出资购买的股票应当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但在现实日常不少状况是家庭成员一同出资购买股票这样的情况怎么样认定股票的归属呢?国内现在发行的股票有两种:职工内部股和社会公众股。对于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持有些股份,分割财产时可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由于这不只职工内部股采取记名方法,不能向企业以外的其他人出售,而且这种股票总是还带有低风险、高收益的福利性质。假如夫妻双方同他们家其他成员就股票所有权产生纠纷,那他们之间关系可认定为借贷关系,另案处置。假如他们购买的是社会公众股,这种股票可以进行出售和买卖,那样这种股票的性质应认定为家庭一同财产,各方按出资状况进行分割。
9、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国内婚姻法对夫妻一同财产的规定,使用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方法,防止对夫妻一同财产规定的不周全。在处置离婚纠纷时,应付财产进行具体剖析,充分考虑财产的来源,获得时间、婚姻法定财产制等原因综合确定,以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利。
离婚时关于财产的分割其实总是是大多数人的烦恼之处,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但实质操作起来的时候,大多数人多少都会心有怨言,感觉我们的财产分少了,他们得到的更多。其实法律的规定是公平公正的,而且法律也是在不断健全的,大伙还是应该运使用方法律常识去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哦。